【文字解读】《关于规范完善口腔种植医疗服务项目及价格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3-02-27 11:33信息来源:市医疗保障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根据国家和省、市相关医保政策,淮南市医保局会同淮南市卫健委出台《关于完善口腔种植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淮医保发〔2023〕8号)(以下简称《通知》),该文件自2023年3月1日起执行。现根据文件内容,结合种植体集采情况,将群众关注的口腔种植相关政策,做如下解读:

一、政策背景

2020年全国两会期间,人大代表提出种植牙费用高,建议整治价格,2022年1月,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决定,逐步扩大高值医用耗材集采覆盖面,明确要求将群众关注的种植牙纳入集采,同年5月,国家卫健委、医保局等9部委联合印发《2022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要点》,部署“规范牙科医疗服务和耗材收费”工作;2022年9月,国家医疗保障局印发《关于开展口腔种植医疗服务收费和耗材价格专项治理的通知》(医保发〔2022〕27号),部署全面覆盖公立和民营医疗机构的口腔种植价格专项治理工作;2023年1月,安徽省医保局 安徽省卫健委印发《关于完善口腔种植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淮南市医保局经实地调研、专家论证、集体审议后会同淮南市卫健委出台了本《通知》

二、制定依据:

国家医保局印发《关于开展种植医疗服务收费和耗材价格专项治理的通知》

《关于印发<口腔种植医疗服务价格调控操作要点>(试行)的通知》(医保价采函〔2022〕140号)

《关于规范完善口腔种植医疗服务项目及价格的通知》(皖医保秘〔2023〕6号)

淮南市医疗保障局 淮南市卫健委4部门《关于做好当前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淮医保发〔2022〕31号)

三、起草研判过程

(一)专家论证情况。2月7日,召开全市专家论证会,邀请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价格监管局专家,我市种植数量最大的三、二、一级医疗机构口腔科主任、部分县区局工作人员参加。专家会上一致讨论同意拟定调控目标和制定价格。在此基础上淮南市医保局根据省医保局文件要求形成初稿。

(二)公开征求意见情况。2023年2月7日至2023年2月16日,发函征求市卫生健康委、各公立医疗机构,各县区医保局、医保经办机构意见,并公开挂网征求意见,未收到反对意见。

(三)合法性审查情况。2月20日,局法规科合法性审查通过。

(四)集体审议情况。2月23日,经局长办公会专题研究通过。

(五)印发时间。市医保局联合市卫健委2月24日正式印发。

四、主要目的

口腔种植的费用大致分为种植体、牙冠、医疗服务和药品费用四个部分。群众经常反映种植牙价格贵的原因,其中一部分在于医疗服务费用较高、收费不透明,另一部分在于种植体价格高,也就是耗材价格高。此次口腔种植相关政策主要围绕以下2个方面进行:一是理顺医疗服务收费,设置单颗牙医疗服务调控目标;二是通过集中带量采购,降低种植体、牙冠等耗材价格。

五、主要内容调控目标具体意义

(一)整合项目价格。规范整合后,设立15个口腔种植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同时废止原17个涉及口腔种植的专科项目。规范整合后口腔种植类医疗服务项目及价格见附件,所标注价格为全市公立医疗机构最高政府指导价,二级医疗机构下浮10%,一级医疗机构下浮15%,一级以下下浮20%,保留一位小数取整。

(二)设置调控目标。全市三、二、一级公立医疗机构单颗常规种植牙全流程医疗服务及药品总费用分别不超过3680元、3310元、3120元,包含种植全过程的诊察费、生化检验、影像检查费、种植体植入费、牙冠置入费、扫描设计建模费、麻醉费、药品费用,不包括拔牙、牙周洁治、根管治疗、植骨、软组织移植、即刻种植和即刻修复加收、颅颌面部种植体植入加收、临时冠修复植入、种植体系统及冠(义齿)等费用。其中:医学3D模型打印(口腔)、医学3D导板打印(口腔)通常只用于全牙弓等复杂种植,单颗常规种植确需应用时,相关3D费用应包含在调控目标之内。

(三)引导民营医疗机构合理收费。民营医疗机构应根据我市经济发展水平、市场竞争规律、群众预期合理制定价格,鼓励民营医疗机构参照同级别公立医疗机构价格执行。各级医保、卫健部门定期对参加种植牙集采、承诺遵守调控价格、评价排名靠前的医疗机构进行公示,引导群众就医。

(四)单颗牙种植所需费用

1月份,国家医保局组织口腔种植体集中带量采购结果公示,平均中选价格降至548元—1855元,平均降幅55%。 如果选择欧美系的高端产品,淮南市整颗牙种植完成大约需要6000元左右,告别了高端种植体“万元时代”。牙冠集采降价后,单颗牙种植价格还会再次降低。

六、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开展专项检查。对于开展种植牙服务,但不参加种植牙耗材集中采购、不执行全流程调控价格的医疗机构进行重点督查,对参加种植牙集采、承诺遵守调控价格医疗机构进行定期监测,确保政策落实落细。

(二)督促医疗机构做好价格公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应严格执行价格公示和明码标价制度,规范收费行为,接受社会监督。

(三)开展口腔正畸用托槽带量采购。安徽省参加了陕西省牵头组织的15省联盟口腔正畸托槽集采,今年2月份中选结果已产生,中选产品平均降幅43.23%,最高降幅88%。目前,淮南市医保局已指导全市医疗机构完成协议量的分配,预计2023年上半年会落地执行。

七、政策咨询渠道

解读机关:淮南市医疗保障局

解读科室:医药服务及价格监管科

解读人:唐炜

联系方式:0554-6686782

为进一步了解掌握社会公众对政策执行效果的反馈与评价,请您对该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提出宝贵的意见或建议。我们将及时收集并分析,共同助力政策不断完善。
  • 姓  名:

  • 联系方式:

  • *内  容:

  • *验 证 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