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问答】《关于淮南市肺动脉高压门诊慢特病病种年度支付限额调整的通知》政策问答

发布时间:2024-06-27 15:14信息来源:市医疗保障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根据国家和省、市相关医保政策,淮南市医保局出台《关于淮南市肺动脉高压门诊慢特病病种年度支付限额调整的通知》(淮医保办〔2024〕32号),该文件自2024年7月1日起执行。现根据文件内容,将肺动脉高压门诊慢特病病种年度支付限额调整相关政策,做如下解答:

问:文件出台的意义是什么?

答: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治疗方案的变化,部分病种的限额较之群众的医保需求存在一定差距,其中肺动脉高压病种的限额目前相对较低,群众诉求较为强烈。调整肺动脉 高压年度支付限额政策的出台是为了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慢特病门诊管理服务工作,更好保障参保群众门诊治疗需求;是为了让广大人民群众都能获得公平适度的待遇保障,以及满足人民群众最基本的共同诉求。

问:文件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1.病种类型调整。肺动脉高压由原先的门诊常见慢性病,调整为门诊特殊慢性病。2.年度支付限额调整。肺动脉高压职工医保年度支付限额由原先的4000元/年, 2024年下半年医保支付限额上调为15000元,自2025年1月1日起医保支付限额上调为30000元/年;肺动脉高压城乡居民医保年度支付限额由原先的3500元/年,2024年下半年医保支付限额上调为12000元,自2025年1月1日起医保支付限额上调为24000元/年。3.具体要求。主要对各级医保部门及定点医疗机构提出要求。

问:文件出台有何创新举措?

淮南市肺动脉高压门诊慢特病病种年度支付限额调整政策的实施,既保证按国家、省局文件要求,立足“保障基本”,适应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运行实际;又保证了患者在一定程度上的治疗需求。

为进一步了解掌握社会公众对政策执行效果的反馈与评价,请您对该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提出宝贵的意见或建议。我们将及时收集并分析,共同助力政策不断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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