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淮南东方医院集团新庄孜医院、淮南济民医院等四家定点医疗机构违规问题处理的通报
各县区医保部门、局属各单位、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
依据市卫健部门移交问题线索及相关举报线索,我局组织医务专家进行病案审核,经审核发现淮南东方医院集团新庄孜医院、淮南济民医院等四家定点医疗机构存在低指征入院违规问题。
依据《淮南市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第十四条第五款、第二十三条及第五十三条、《淮南市医疗保障协议医师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
1.追回淮南东方医院集团新庄孜医院2020年违规费用249079.42元;市医保中心拒付淮南东方医院集团新庄孜医院低指征入院违规费用20996.9元;市医保中心对淮南东方医院集团新庄孜医院重复收费、串换项目收费、违规收费、超限定支付用药等违规问题的2021年1-9月违规费用予以拒付,并给予2021年1-9月违规金额2倍扣除;医保中心扣除呼吸内科胡学斌医保医师年度考核分10分;限5个工作日提交书面整改方案;市医保局约谈该院相关负责人。
2.市医保中心拒付淮南济民医院违规费用86310.3元;暂停该院内科医保服务协议1个月;市医保中心扣除内二科陈忠良医保医师年度考核分10分;限5个工作日整改并提交整改报告。
3.市医保中心拒付淮南华仁医院违规费用37600.03元;暂停该院内科医保服务协议1个月;市医保中心扣除内科张文伦医保医师年度考核分10分;限5个工作日整改并提交整改报告。
4.追回淮南阳光医院2020年违规费用28035元;市医保中心拒付淮南阳光医院低指征入院违规费用6339.94元;市医保中心对淮南阳光医院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串换项目收费、超限定支付用药等违规问题的2021年1-9月违规费用予以拒付,并给予2021年1-9月违规金额2倍扣除;医保中心扣除内科辛建设医保医师年度考核分10分;限5个工作日提交书面整改方案;市医保局约谈该院相关负责人;涉及患者自费部分移交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通报的四家定点医疗机构要正视违规问题,分析原因,全面整改,规范诊疗行为,认真组织学习落实《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安徽省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淮南市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同时,全市各定点医疗机构要以此为戒,对存在的问题应立即开展自检自查,加强管理。医保经办机构要强化经办日常稽核,切实守护好医保基金使用监管第一道关口,共同营造良好的医保服务秩序。
2022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