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八公山区土坝孜街道小刘庄社区
卫生服务站等3家定点医疗机构违规问题处理的通报
各县区医保部门,局直属各单位,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
市医保局对投诉举报、国家医保局派发线索等涉及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开展检查,发现八公山区土坝孜街道小刘庄社区卫生服务站等3家医疗机构存在违规问题。根据《安徽省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等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对3家医疗机构处理如下:
一、八公山区土坝孜街道小刘庄社区卫生服务站
检查发现存在进销存混乱等违规问题,以上违规事实违反《安徽省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第七十六条(乙方严重违约责任)第一款第一项“串换医保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的”、第七十七条(乙方特别严重违约责任)第一款“乙方发生本协议第七十六条违约行为,且性质恶劣,造成医保基金重大损失或社会影响严重”规定,处理如下:
1.解除医保服务协议。
2.追回涉及违规使用的医疗保险基金47633.00元,并要求支付本次违规费用的30%违约金计14289.90元,总计61922.90元,
3.根据医疗机构年度考核结果扣除2024年度质量保证金。
二、田家庵尹和玲内科诊所
检查发现存在进销存混乱等违规问题,以上违规事实违反《安徽省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第七十六条(乙方严重违约责任)第一款第一项“串换医保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的”、第七十七条(乙方特别严重违约责任)第一款“乙方发生本协议第七十六条违约行为,且性质恶劣,造成医保基金重大损失或社会影响严重”规定,处理如下:
1.解除医保服务协议。
2.追回涉及违规使用的医疗保险基金40122.68元,并要求支付本次违规费用的30%违约金计12036.80元,总计52159.48元。
3.根据医疗机构年度考核结果扣除2024年度质量保证金。
三、淮河能源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职业病防治院
检查发现存在超标准收费、过度医疗等违规问题,以上违规事实违反《安徽省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第七十五条第一款第五项“过度诊疗、过度检查、分解处方、超量开药、重复开药,造成医保基金不合理支出的”、第十三项“将不符合医保支付规定的医药服务费用纳入医保基金支付的”、第二十项“发生重复收费、分解项目收费、套用收费、超标准收费的”规定,处理如下:
1.追回涉及违规使用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438243.01元,并要求支付本次违规费用的15%违约金计65736.45元,总计503979.46元。
2.约谈医院负责人,限5个工作日整改,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以上医疗机构要正视违规问题,分析原因,全面整改,规范诊疗行为,认真学习落实《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安徽省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等相关规定。同时,全市各定点医疗机构要以此为戒,对存在的问题应立即开展自查自纠,加强管理,共同扛起维护医保基金安全规范使用的责任。
2025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