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淮南新诚大药房零售连锁有限公司惠利花园城分店等4家定点零售药店违规
问题处理的通报
各县区医保部门,局直属各单位,各医保定点零售药店:
市医保局对投诉举报、国家医保局派发线索等涉及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开展检查,发现淮南新诚大药房零售连锁有限公司惠利花园城分店等4家药店存在药师不在岗等违规问题。根据《安徽省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等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对4家药店处理如下:
一、淮南新诚大药房零售连锁有限公司惠利花园城分店
检查发现存在执业药师不在岗,同时出售处方药等违规问题,以上违规事实违反《安徽省定点零售药店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第三十三条“甲方发现乙方涉嫌违反本协议约定,可能对医保基金安全、参保人员权益造成风险的,有权要求乙方协助调查。调查期间,甲方有权暂停拨付乙方医保费用(含已结算但尚未支付的费用)、中止本协议,临时暂停医保结算业务时限一般不超过30天。查证属实的,甲方依据本协议约定进行处理。”规定,处理如下:
1.暂停拨付医保费用、中止协议,暂停医保结算业务30天。
2.扣除当月质量保证金。
3.约谈连锁公司负责人及药店负责人,限5个工作日整改,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二、淮南市昌盛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银鹭店
检查发现存在执业药师不在岗,同时出售处方药等违规问题,以上违规事实违反《安徽省定点零售药店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第三十三条“甲方发现乙方涉嫌违反本协议约定,可能对医保基金安全、参保人员权益造成风险的,有权要求乙方协助调查。调查期间,甲方有权暂停拨付乙方医保费用(含已结算但尚未支付的费用)、中止本协议,临时暂停医保结算业务时限一般不超过30天。查证属实的,甲方依据本协议约定进行处理。”规定,处理如下:
1.暂停拨付医保费用、中止协议,暂停医保结算业务30天。
2.扣除当月质量保证金。
3.约谈连锁公司负责人及药店负责人,限5个工作日整改,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三、天平大药房零售连锁有限公司绿城花园店
检查发现存在医保结算系统结算信息与药店ERP系统销售信息不符等违规问题,以上违规事实违反《安徽省定点零售药店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第五十八条第六款“未按甲方要求传输相关数据、信息,或不能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的”规定,处理如下:
1.扣除当月质量保证金。
2.约谈连锁公司负责人及药店负责人,限5个工作日整改,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四、天平大药房零售连锁有限公司前锋店
检查发现存在智能监控设备离线等违规问题,以上违规事实违反《安徽省定点零售药店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第五十六条第十二款“其他未按协议约定落实管理措施,且未造成基金损失的”规定,处理如下:
约谈连锁公司负责人及药店负责人,限5个工作日整改,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以上药店要正视违规问题,分析原因,全面整改,规范诊疗行为,认真学习落实《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安徽省定点零售药店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等相关规定。同时,全市各定点零售药店要以此为戒,对存在的问题应立即开展自查自纠,加强管理,共同扛起维护医保基金安全规范使用的责任。
2025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