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淮南中山医院、淮南晨光眼科医院2家定点医疗机构违规问题处理的通报
各县区医保部门,局直属各单位,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
根据安徽省医保局安排部署“百日行动”专项检查工作要求,2024年12月由滁州市牵头、亳州及宣城市配合,对淮南中山医院、淮南晨光眼科医院医保政策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发现2家医疗机构存在重复收费、分解收费、过度检查等违规问题。
根据《安徽省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等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对2家医疗机构处理如下:
1.追回淮南中山医院涉及违规金额222108.49元,要求其支付违约金(违规费用的30%)66632.55元,合计288741.04元。约谈该院主要负责人。限5个工作日内整改,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2.追回淮南晨光眼科医院涉及违规金额38643.34元。限5个工作日内整改,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以上定点医疗机构要正视违规问题,分析原因,全面整改,规范诊疗行为,认真学习落实《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安徽省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等相关规定。同时,全市各定点医疗机构要以此为戒,对存在的问题应立即开展自查自纠,加强管理,共同扛起维护医保基金安全规范使用的责任。
2025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