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淮南济民医院等10家定点医疗机构违规问题处理的通报
各县区医保部门,局直属各单位,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
根据安徽省医保局“百日行动”专项检查工作安排部署,2024年12月省飞行检查组对淮南济民医院等10家医疗机构医保政策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发现10家医疗机构存在重复收费、过度检查等违规问题。
根据《安徽省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等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对10家医疗机构处理如下:
1.追回淮南济民医院协议处理项目涉及违规金额311559.56元,要求其支付协议处理项目的20%违约金,计62311.91元,合计373871.47元。约谈该院主要负责人;督促医院限期整改,要求其在处理决定下达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2.追回淮南东方医院集团新庄孜医院协议处理项目涉及违规金额455220.24元,要求其支付协议处理项目的20%违约金,计91044.05元,总计546264.29元。约谈该院主要负责人;督促医院限期整改,要求其在处理决定下达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3.追回淮南东方医院集团广济医院协议处理项目涉及违规金额422628.30元,要求其支付协议处理项目的15%违约金,计63394.25元。约谈该院主要负责人;督促医院限期整改,要求其在处理决定下达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4.追回安徽理工大学附属眼科医院(淮南华厦眼科医院):涉及违规金额323122.5元,要求其支付本次违规费用的30%违约金,计96936.75元,合计420059.25元。约谈该院主要负责人。督促医院限期整改,要求其在处理决定下达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5.追回淮南华健医院协议处理项目涉及违规金额285892.60元,要求其支付协议处理项目的20%违约金,计57178.52元,合计343071.12元。约谈该院主要负责人;督促医院限期整改,要求其在处理决定下达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6.追回淮南博致骨科医院协议处理项目涉及违规金额165199.40元,要求其支付协议处理项目的20%违约金,计33039.88元,总计198239.28元。约谈该院主要负责人;督促医院限期整改,要求其在处理决定下达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7.追回淮南东方医院集团李郢孜医院协议处理项目涉及违规金额110583.2元,要求其支付协议处理项目的15%违约金,计16587.48元,总计127170.68元。约谈该院主要负责人;督促医院限期整改,要求其在处理决定下达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8.追回淮南东方医院集团田东医院协议处理项目涉及违规金额74139.60元,要求其支付协议处理项目的15%违约金,计11120.94元,总计85260.54元。约谈该院主要负责人;督促医院限期整改,要求其在处理决定下达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9.追回淮南阳光医院涉及违规金额16245.18元,要求其支付本次违规费用的30%违约金4873.55元,合计21118.73元。约谈该院主要负责人。督促医院限期整改,要求其在处理决定下达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10.追回淮南泽明眼科医院协议处理项目涉及违规金额10729.8元,要求其支付协议处理项目的25%违约金,计2682.45元,合计13412.25元。约谈该院主要负责人;督促医院限期整改,要求其在处理决定下达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以上定点医疗机构要正视违规问题,分析原因,全面整改,规范诊疗行为,认真学习落实《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安徽省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等相关规定。同时,全市各定点医疗机构要以此为戒,对存在的问题应立即开展自查自纠,加强管理,共同扛起维护医保基金安全规范使用的责任。
2025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