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淮南大众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居仁村店等22家定点零售药店违规问题处理的通报
各县区医保部门,局直属各单位,各医保定点零售药店:
2025年3月,国家医保局飞行检查组对我市定点零售药店开展检查,2025年4月,我局对国检组移交定点零售药店违规问题开展核查,查实淮南大众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居仁村店等12家定点零售药店,存在将非医保目录药品、日用品等串换成医保目录药品进行结算、药师不在岗销售处方药、追溯码上传、内部管理不规范等违规问题。2025年4月,我局对安徽省医保局移交个人账户单日刷卡3000元以上疑似违规数据线索开展核查,查实淮南市福之源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李郢孜店等8家定点零售药店存在将生活用品串换成医保目录药品进行医保结算、将医保基金不予支付的药品纳入医保结算等违规问题。2025年3-4月,我局在日常检查中,查实淮南康宝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老龙眼店等4家定点零售药店存在药品串换药品、药师不在岗销售处方药、冒用药师签名、审方不规范等违规问题。现将处理结果通报如下:
1、淮南大众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居仁村店:协议管理部门追回违规费用1791.00元,扣除2025年度质保金。其它相关问题移交市场监督管理局。
2、淮南大众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月伴湾店:协议管理部门解除医保服务协议,追回违规费用1183.60元,扣除2025年度质保金。其它相关问题移交市场监督管理局、卫生健康委员会。
3、安徽天星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淮南店:协议管理部门追回违规费用145995.80元。其它相关问题移交市场监督管理局、卫生健康委员会。
4、淮南天平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人民北路店:协议管理部门解除双通道药店资格,中止医保服务协议6个月,追回违规费用5170.39元。其它相关问题移交市场监督管理局。
5、国药控股安徽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淮南市淮滨路店:协议管理部门追回违规费用2374.26元。其它相关问题移交市场监督管理局、卫生健康委员会。
6、淮南天平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公园社区店:协议管理部门中止医保服务协议6个月,追回违规费用6262.20元。其它相关问题移交市场监督管理局、卫生健康委员会。
7、淮南市佳佳恒康医药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朝阳店:协议管理部门追回违规费用40099.29元。其它相关问题移交市场监督管理局、卫生健康委员会。
8、淮南市佳佳恒康大药房有限公司谢家集芳草园店:协议管理部门中止医保服务协议6个月,扣除2025年1月、3月质保金。其它相关问题移交市场监督管理局、卫生健康委员会。
9、淮南市福之源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西湖春天店:协议管理部门解除医保服务协议,扣除2024年度及2025年1-3月质保金。其它相关问题移交市场监督管理局。
10、安徽国胜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淮南百花园店:协议管理部门解除医保服务协议,扣除2024年度及2025年1-3月质保金。其它相关问题移交市场监督管理局、卫生健康委员会。
11、淮南市福之源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泉山店:协议管理部门追回违规费用4708.80元,扣除2024年度及2025年1-3月质保金。其它相关问题移交市场监督管理局、卫生健康委员会。
12、淮南市百味堂大药房有限公司泉山店:协议管理部门解除医保服务协议,扣除2025年1-3月质保金。其它相关问题移交市场监督管理局、卫生健康委员会。
13、淮南市福之源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李郢孜店 :协议管理部门解除医保服务协议,追回违规费用3239.00元。
14、淮南新诚大药房零售连锁有限公司淮南大药房 :协议管理部门追回违规费用44954.80元。
15、淮南市佳佳恒康大药房有限公司科技大厦店 :协议管理部门追回违规费用3560.00元。
16、淮南市佳佳恒康大药房有限公司望峰岗选煤社区店 :协议管理部门追回违规费用3400.00元。
17、淮南天平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朝阳路店 :协议管理部门追回违规费用3464.00元。
18、淮南天平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绿城花园店 :协议管理部门追回违规费用3464.00元。
19、淮南康宝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老龙眼店:协议管理部门追回违规费用158383.20元,扣除违约金47514.96元,中止医保服务协议6个月。其它相关问题移交市场监督管理局。
20、安徽省健舒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中英街店:协议管理部门追回违规费用209.00元,扣除当月质保金,取消双通道药店资格,中止医保服务协议6个月。其它相关问题移交市场监督管理局。
21、淮南市佳佳恒康连锁有限公司洞山邮电局店:协议管理部门追回违规费用15720.60元,扣除违约金2491.38元。其它相关问题移交市场监督管理局。
22、安徽国胜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国庆路店:协议管理部门追回违规费用4850.50元,扣除违约金1455.15元,中止医保服务协议6个月。其它相关问题移交市场监督管理局。
全市定点零售药店要以此为戒,规范医保服务行为,认真学习落实《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安徽省定点零售药店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等相关规定。同时,全市各定点零售药店要以此为戒,对存在的问题应立即开展自查自纠,加强管理,共同扛起维护医保基金安全规范使用的责任。
2025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