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医保局扎实推进新冠门诊医保政策落地实施
近日,安徽省医保局、财政厅、卫生健康委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门诊救治保障工作的紧急通知》,明确参保人员新冠感染在统筹区域内普通门(急)诊治疗时,发生的符合新冠病毒肺炎诊疗方案及其他规定的医药费用,纳入基本医保统筹基金支付范围,不设起付线、报销限额,报销比例统一为70%;已开通基本医保统筹基金结算服务的定点医疗机构,临时全部纳入新冠感染门诊统筹结算范围;统一启用“新冠门诊(1102)”医疗类别,结算新冠感染的门诊费用……淮南市医保局积极响应,扎实推进新冠门诊医保政策落地实施。
一是及时组织市局系统及各县区医保部门相关人员参加省局培训,聆听省局相关领导精准解读政策,统一宣传口径。
二是积极与省局项目办对接,上报定点医疗机构名单,同时安排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接口改造,配合省局进行系统测试,确保政策落地实施。目前,各级医疗机构系统测试已经顺利通过。
三是全面开展政策宣传工作,通过市级媒体、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多渠道广泛宣传政策,让广大参保群众及时了解,及时享受待遇。同时要求各县区医保部门,各级医保经办机构及定点医疗机构做好阵地宣传,利用网络媒体、办事窗口等给参保患者普及政策,力争短时间内做到家喻户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