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落实集中采购 减轻群众负担超亿元
国家组织药品、耗材集中采购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自2019年12月以来,淮南市医保局多措并举,克服疫情带来的诸多不利影响,按照“保质量、保使用、保供应、保回款”的要求,全面落实国家、省级组织药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政策,减轻群众负担超亿元。
积极主动,确保准时落地惠民。落实7批次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药品品种达295种,落实安徽省集采药品45种。已基本覆盖老百姓使用量前300的产品,一大批临床常用药降幅过半,自2019年国家组织集中带量采购以来,累计减轻群众用药负担超1.13亿元,大大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冠脉支架从均价1万3降至最高798元,患者使用两个支架可少花费2.4余万元,人民就医负担显著减轻。
扩面增效,提升带量集购覆盖面。推动医药集采改革提速扩面,2019年,我市仅有公立医疗机构参加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2022年,我市2家次民营医疗机构参加药品、耗材集采,35家民营医院参加种植牙集采,19家连锁药店参与中成药集采。集中带量采购从公立医院覆盖到民营医院、零售药店;从定点医疗机构延伸至非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带量采购覆盖面稳步提升。
“线上+线下”,确保产品优先使用。要求公立医疗机构规范使用安徽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严禁线下采购,医保部门通过平台“线上”采购数据分析和“线下”使用情况反馈双督导,定期通报。联合卫健、市场等部门开展监督检查,强化公立医疗机构药品、医用耗材采购和规范使用,确保集采中选产品优先采购和合理使用,保障患者用药安全。
措施跟进,落实落细配套政策。预留集采产品预付和结余留用资金,在签订购销合同20日后,按照集采中选产品约定采购总金额的30%按批足额拨付给医疗机构,积极缓解医疗机构资金压力;积极落实医保基金结余留用奖励,将节约下的医保基金按比例奖励给医疗机构,医疗机构可按照“两个允许”要求合理使用,第一批、第二批已拨付结余留用资金346.68万元,大大提高医务人员使用集采产品积极性。
下一步,淮南市医保局积极落实国家、联盟、省组织药品,人工关节类、中成药、中药饮片、种植牙、冠脉导管导丝、心脏介入电生理类、骨科脊柱类等药品耗材集采工作。持续推动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常态化、制度化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