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处罚名称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内容 |
处罚决定日期 |
处罚机关 |
| 1 |
淮医保行政处罚(2025)20号 |
罚款 |
淮南济民医院 |
523404007810752828 |
伪造、变造电子医保结算信息;串换诊疗项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安徽省医疗保障基金监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
责令退回违法使用的医保基金共计985949.77元,对伪造、变造电子医保结算信息问题、串换项目分别处3.5倍、1.5倍罚款,总计罚款3437425.85元。 |
2025/12/19 |
淮南市医疗保障局 |
| 2 |
淮医保行政处罚(2025)21号 |
罚款 |
安徽理工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淮南市第一人民医院) |
1234040048532140XX |
过度检查、超标准收费、串换诊疗项目、重复收费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安徽省医疗保障基金监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
责令你院改正违法行为并退回违法使用的医保基金共319773.59元,处违法使用医保基金金额1.5倍罚款共计479660.39元。 |
2025/12/19 |
淮南市医疗保障局 |
| 3 |
淮医保行政处罚(2025)22号 |
罚款 |
淮南康宁医院 |
91340400MA2P4QDH88 |
涉嫌伪造、变造医学文书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安徽省医疗保障基金监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
责令你院改正违法行为并退回违法使用的医保基金共计91984.57元,处违法使用医保基金金额3倍罚款共计275953.71元。 |
2025/12/19 |
淮南市医疗保障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