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淮南市“基金监管同参与 守好群众‘救命钱’”集中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医保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各定点医药机构:
为做好2024年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工作,将宣讲服务体系与集中宣传月活动紧密结合起来,经研究,4月份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以“基金监管同参与 守好群众‘救命钱’”为主题的集中宣传月活动。现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淮南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4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淮南市“基金监管同参与 守好群众‘救命钱’”集中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安徽省医疗保障局转发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全国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的通知》要求,现结合我市实际,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以“基金监管同参与 守好群众‘救命钱’”为主题的集中宣传月活动。
一、宣传时间
4月1日- 4月30日
二、宣传主题
基金监管同参与 守好群众“救命钱”。
三、宣传标语
1.基金监管同参与 守好群众“救命钱”。
2.举报欺诈骗保,最高奖励20万元。
四、宣讲内容
1.《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医疗保障基金使用常态化监管的实施意见》等医疗保障和基金监管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解读,联动公检法深入宣传《关于办理医保骗保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
2.《安徽省欺诈骗取医保基金行为举报奖励实施办法》和举报投诉渠道;
3.强化警示教育,印发《2023年医疗保障基金监管案例选编》,加大典型案例内部通报力度;
4.解读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的主要表现形式;
5.国家局、省局要求的宣传内容。
五、具体活动
1.集中开展“基金监管同参与 守好群众‘救命钱’”宣传活动。要深入各级医保经办机构、定点医药机构、城乡社区街道、广场,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面对面开展政策宣讲。各级医保部门、各级定点医药机构要以“面对面”答疑的方式为群众详细解读医保经办服务、待遇保障、医药服务等热点问题。(责任单位:市医保局、各县区医保局、各级定点医药机构;完成时限:4月上旬)
2.公布举报奖励办法和举报投诉电话。鼓励社会公众积极举报医保基金违规使用行为,充分调动群众积极参与维护医保基金的行动。进一步提升参保群众对医保政策的知晓率和关注度,营造全社会关注并自觉规范使用医保基金的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市医保局、各县区医保局、各级定点医药机构;完成时限:4月上旬)
3.通过新闻发布会或政风行风热线栏目等解读有关医疗保障和基金监管法律、法规和政策,并通报2023年我市医保基金监管工作总体情况。(责任单位:市医保局;完成时限:4月中旬)
4.针对公立、民营医院和零售药店等不同定点机构,医院负责人、科室主任、医务人员等不同人员,“量体裁衣”分类开展警示教育以及对《安徽省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安徽省定点零售药店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的学习,加大典型案例内部通报力度,突出震慑警醒及源头遏止实效。(责任单位:市医保局、各县区医保局、各级定点医药机构;完成时限:4月上旬)
5.签订信用承诺书,搭建信用平台,组织全市定点医药机构、参保人员线上线下签订医疗保障领域信用承诺书,提高行业自律意识和个人守信意识,推动医保基金监管共建共治。(责任单位:市医保局、各县区医保局、各级定点医药机构;完成时限:4月上旬)
6. 制作打击欺诈骗保宣传标语,各级医保部门、定点医药机构、城乡社区街道、广场要充分利用电子显示屏、悬挂横幅、摆放展板、设置咨询台、张贴宣传海报、发放宣传折页等方式广泛宣传医保政策和基金监管法律法规。其中,要充分发挥“两定机构”的“主阵地”作用,主要在医院门诊大厅、出入院办理窗口、咨询窗口、药店门口等显著位置张贴海报与举报投诉电话、播放宣传标语及公布投诉渠道;面对定点医药机构工作人员,重点宣讲医保制度及法规条文,引导其进一步强化法治思维,树立红线意识,坚定职业操守,规范医疗行为。集中宣传月工作做到全覆盖、无盲区、与群众零距离的宣传网,有效提高人民群众对医保政策、医保法规的知晓度。(责任单位:市医保局、各县区医保局、各级定点医药机构;完成时限:4月上旬)
7.对全市定点医药机构开展基金监管业务培训及邀请社会监督员参与医保政策宣讲。(责任单位:市医保局、各县区医保局;完成时限:4月中旬)
8.积极协调纪委监委、公安、检察院、法院、财政、卫健、市场等相关部门共同组织宣传普法活动,系统解读医保基金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责任单位:市医保局、各县区医保局;完成时限:4月底)
六、相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医保局要高度重视,紧密结合本月医保政策宣讲服务,认真策划、精心组织宣传月活动。要积极联动公检法相关部门共同组织宣传月活动,把宣传活动落到实处。
2.营造宣传氛围。各县区医保局要正确把握舆论导向,统一宣传内容、角度和口径,有效引导媒体开展正面宣传报道。既要注意创新宣传形式,又要切实提高宣传效果,还要注重舆情反映,对群众反映的热点和敏感问题,要积极予以引导回应,着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监督的浓厚氛围。
3.畅通举报渠道。各县区要公布举报投诉电话,做到电话有人接、件件有落实。着重宣传解读打击欺诈骗保举报奖励办法,鼓励群众积极主动参与医保基金监管,在全社会形成关注医保、支持医保、关心医保基金安全的良好氛围。
4.总结经验做法。各县区医保局要注意收集宣传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于2024年 5月7日前将宣传活动总结及相关资料报送市局基金监管科。市医保局负责总结集中宣传月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报送上级医保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