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医保政策“明白纸”——之生育保险政策篇
一、城乡居民生育保险政策
城乡居民参保人员住院分娩享受医保定额补助,自然分娩补助 1600 元,剖宫产补助 2400 元,分娩住院实际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低于定额补助标准的,医保基金据实支付;高于定额补助标准的,医保基金按定额标准支付。有并发症或合并症住院的,可按普通住院政策执行,不再享受定额补助,但当次住院医保报销金额低于定额补助标准时,可按定额补助标准据实予以补差。
二、职工生育保险政策
1.待遇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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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类别 |
产前检查 |
住院分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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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产 |
剖宫产 |
并发症 合并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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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内医保补助标准 |
基础服务包内检查项目费用,不设起付线,全额纳入基金保障,累计支付限额标准1000元。基础服务包以外或超过支付限额标准的政策范围内门诊检查费用纳入职工普通门诊统筹保障 |
不设起付线,支付限额标准4000元,低于限额内的政策范围内合规费用,据实结算;超出限额的政策范围内合规医疗费用,按限额标准报销 |
不设起付线,支付限额标准6000元,低于限额内的政策范围内合规费用,据实结算;超出限额的政策范围内合规医疗费用,按限额标准报销 |
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按参保类型基本医保普通住院政策报销,不重复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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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外医保补助标准 |
产检基础服务包待遇享受条件和标准参照市内执行,支付限额与市内合并计算,超出部分不纳入职工普通门诊统筹保障 |
参照市内标准执行 |
参照市内标准执行 |
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按参保类型基本医保异地普通住院政策报销,不重复保障 |
2.生育备案
备案材料:淮南市职工生育登记表(单位盖章)、结婚证、生育登记证、孕产妇保健手册。
备案流程:携带材料至所属辖区经办窗口或通过微信小程序“安徽医保公共服务”进行线上备案。
备案时间:工作日。
3.报销流程
市内门诊产检:办理生育登记证后即可进行登记备案,而后到所选定的定点医院产检进行联网结算。非必要的产检费用可使用本人门诊共济账户进行结算。
市内住院分娩:办理入院手续时携带本人社保卡、职工生育登记备案表进行医保登记,出院时定点医疗机构应当按照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结算医疗费用,参保人只需支付个人承担的部分费用。
市外门诊产检及住院分娩:携带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单位盖章)、原始发票(门诊产检需提供清单式发票)、费用明细清单、出院记录(2026年7月1日前入院的剖宫产增加手术记录和手术知情同意书)、参保人社保卡复印件(须激活并开通金融功能)到所属辖区的医保经办窗口进行报销。
4.生育津贴申领
按照企业费率缴费的女职工按月享受规定产假时间的生育津贴,生育津贴以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计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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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贴月数 |
1.已婚顺产(及非医学指征剖宫产)分娩按5个月计发,已婚剖宫产(医学指征剖宫产)分娩按5个半月计发,每增加一个胎儿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多计发半个月。2.未婚分娩统一按3个月计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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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领材料 |
参保人社保卡、出院记录(2026年7月1日前入院的剖宫产增加手术记录和手术知情同意书)、结婚证、生育登记证、出生医学证明、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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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领地点 |
市内免申即享,出院结算时将社保卡复印件、结婚证复印件、生育登记证复印件提交给结算窗口。市外携带资料报送到参保地辖区经办机构窗口。 |
5.生育补助金申领
缴纳灵活就业的女职工按月享受生育补助金,生育补助金以安徽省上年度月平均最低工资第一档为计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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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助金天数 |
按98天计发,计发标准:安徽省上年度月平均最低工资第一档÷30天×98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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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领材料 |
参保人社保卡、出院记录、生育登记证、出生医学证明、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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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领地点 |
携带资料报送到参保地辖区经办机构窗口。 |
如有疑问,可通过拨打医保热线电话:8881890进行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