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肺动脉高压年度支付限额调整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
为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慢特病门诊管理服务工作,更好保障参保群众门诊治疗需求,我局草拟了《关于肺动脉高压年度支付限额调整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征集时间:2024年6月6日—2024年6月17日(为加快文件出台,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征集方式:电子邮箱35069260@qq.com
联系人:待遇保障科 李京京
联系电话:0554-6686772
通讯地址:淮南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山南新区)民裕东街89号民安大厦
淮南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6月5日
关于肺动脉高压年度支付限额调整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
各县区医保部门,市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各门诊慢特病定点医药机构:
根据《淮南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特殊病管理办法(试行)》(淮医保办〔2021〕25号)文件规定,市医疗保障部门结合淮南实际及基金承受能力,合理设置门诊慢特病医保基金起付线、报销比例,分病种合理设置年度支付限额并适时调整。经调研、专家评估、测算,现将门诊慢特病肺动脉高压病种年度支付限额调整如下:
肺动脉高压调整为特殊慢性病,职工医保年度支付限额30000元/年,城乡居民医保年度支付限额24000元/年.
文件印发后,市医保中心负责提出系统调整需求,做好测试工作,确保政策稳妥落实;信息中心负责做好系统调整等相关工作;各县区医保部门及定点医疗机构负责做好政策解释和宣传工作;各级医保经办机构负责做好报销等相关工作。
本通知自2024年7月1日生效,请相关单位遵照执行。
《淮南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肺动脉高压年度支付限额调整的通知》起草说明.doc
2024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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