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淮南市市级医疗救助定点医疗机构遴选工作的公告(征求意见稿)》 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
为进一步做好困难群众医疗保障服务管理工作,市医保局草拟了《关于开展淮南市市级医疗救助定点医疗机构遴选工作的公告(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征集时间:2026年2月4日—2026年2月10日
征集方式:电子邮箱hnybdy@163.com
联系电话:0554-6686772
通讯地址:淮南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山南新区)民裕东街89号民安大厦
淮南市医疗保障局
2026年2月3日
关于开展淮南市市级医疗救助定点医疗机构遴选工作的公告
(征求意见稿)
根据安徽省医疗保障局 安徽省民政厅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困难群众医疗保障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皖医保发〔2025〕16 号)及淮南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医疗救助定点医疗机构遴选工作的通知》,现就开展市级医疗救助定点医疗机构遴选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范围
在我市医保定点医院范围内,结合困难群众就诊总量和医疗机构服务能力等情况,遴选2家作为医疗救助定点医院,省属医院或驻地方军队医院不受定点数量限制,可择优纳入定点,根据精神病、传染病等专科需求,选择必需的专科医院作为医疗救助定点医院。
二、遴选准入条件
1.为体现分级诊疗原则,市级医疗救助定点医疗机构原则上需为我市三级及以上非营利性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
2.具备与医疗救助服务相适应的诊疗科目、专业技术人员、设备设施及服务能力。
3.纳入医保定点1年以上,困难群众就诊人次(含住院、慢特病门诊)总量在辖区内困难群众就诊总量中占比较大。
4.有专职医保经办窗口,具备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直联联网结算的软、硬件条件。
5.近两年没有因以下行为被医保部门处理处罚:
(1)诱导拉拢参保人特别是困难群众虚假住院的;与养老、康复、护理机构等勾结制造虚假住院的;大量留存参保人特别是困难群众医保凭证空刷、套刷医保基金的;
(2)无资质人员冒名违法开展诊疗活动骗取医保基金的;
(3)在协议管理期间存在因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受到医保部门中止服务协议(包括执行到科室及人员)及以上的处理处罚情况的。
6.愿意履行医疗救助服务协议,承诺严格执行医疗救助相关政策。
三、遴选程序
(一)自主申报
符合条件的市属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可根据自身服务能力、服务质量、床位数等综合因素,自愿向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市医保中心”)进行申报。各定点医疗机构对照遴选条件,于2月4日前提交《淮南市市级医疗救助定点医疗机构申请表》(附件1)、《申报淮南市市级医疗救助定点医疗机构承诺书》(附件2)、同时对照《提交材料目录》(附件3)提交相关材料至淮南市医保中心,材料不符合遴选条件的不予受理,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医保定点遴选资格。
(二)审核材料
市医保中心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原则,提取系统内困难群众就诊情况,对照遴选条件,对申请机构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
(三)组织评估
1.成立评估小组:市医保中心组织评估小组开展医疗救助定点医疗机构遴选工作,邀请相关部门及社会监督员现场监督。
2.遴选入围名单:评估小组根据初审情况予以评选,在
评选中应充分考虑上年度困难群众服务人次、服务能力、服务质量、床位数等综合因素,按照“客观公正 实事求是”的原则,对申报医疗机构进行审核,如发现定点医疗机构提供材料与实际不符或未达到遴选条件的,予以取消申请资格。如仅有1家医疗机构申报的,且符合遴选条件的,视为初步入围;如有2家及2家以上医疗机构申报,按照《淮南市医疗救助定点医疗机构评估表》评估,核心指标均符合的,按该医疗机构困难群众就诊人次(含住院、慢特病门诊)总量在辖区内困难群众就诊总量占比由高到低排序,占比高的初步入围。
3.现场核实:评审打分结束后的2个工作日内,由参与评审打分人员重点围绕医护人员配备数量、高级以上职称人员数量、临床科室等开展现场核实,如出现申报材料与现场核实结果不一致的,对照《评估表》取消该项得分。
(四)结果公示
遴选完成后,淮南市医保中心将遴选结果对外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五)协议签订
公示完成后由市医保中心与定点医疗机构签订医疗救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
四、工作要求
自愿参加申请的医疗机构需如实提供各项申请材料,各工作人员在遴选过程中要严格遵守纪律规定,公平公正公开地完成遴选各环节工作。遴选工作完成后,相关遴选原始材料报市级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存档备案。
五、其他
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和市有关规定执行。对公告内容存在理解争议的,由市医疗保障局解释。
联系人:李京京 电 话:0554-6686772
附件 1.《淮南市市级医疗救助定点医疗机构申请表》
2.《申报淮南市市级医疗救助定点医疗机构承诺书》
3.《提交材料目录》
附件1
淮南市市级医疗救助定点医疗机构申请表
申请单位(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请时间: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填 写 说 明
一、该表填写,要求字迹工整清楚,内容真实。
二、“申请内容”一栏由医疗机构填写申请医疗救助定点医疗机构
三、最后一栏由医疗救助定点医疗机构遴选工作评估小组填写。
四、医疗机构提交本申请书时,至少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备案证或军队医疗机构为民服务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
(三)医师、护士、药学及医技等专业人员资质汇总表,职工参保凭证,提供医师、护士、药学及医技等专业人员资质、职称相关材料(其中医师、护士须为第一执业注册地);人员配置符合卫健行政部门规定的相应类别和级别的医疗机构基本标准简表执行,暂无具体规定的,参照同级别综合医院标准,按卫健行政部门许可内容执行;
(四)设备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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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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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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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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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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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性质 |
公立□ 民营营利□ 非营利□ |
服务类型 |
门诊□ 住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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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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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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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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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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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困难群体就诊人次(含住院、慢特病门诊) |
2023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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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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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开户银行及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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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构成 |
执业医师 |
共 人,其中:高级职称 人, 中级职称 人, 初级职称 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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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护士 |
共 人,其中:高级职称 人, 中级职称 人, 初级职称 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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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人员 |
共 人 |
合计 |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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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室情况 |
临床科室: 个,医技科室: 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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床位情况 |
核定床位: 张,开放床位: 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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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内容 |
法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章): (申请单位签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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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救助定点医疗机构遴选工作评估小组意见 |
(签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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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申报淮南市市级医疗救助定点医疗机构
承诺书
本单位自愿申报淮南市市级医疗救助定点医疗机构,并承诺如下:
一、遵守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建立健全完善的医疗救助管理制度。
二、自愿接受医疗救助定点医疗机构支付管理,要按医保部门的统一部署,充足配备集采药品,为群众提供价宜质优的医药服务。
三、自愿接受淮南市医保行政部门、经办机构及委托经办机构等相关部门的监督管理。
四、严格执行与医保经办机构签定的《淮南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
五、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为其在本机构参加社会保险。
六、所提交申报材料真实有效,若提供虚假资料或提供资料与事实不符,自愿退出淮南市医疗救助定点医疗机构申请。
(单位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3
提交材料目录
1.淮南市市级医疗救助定点医疗机构申请表及承诺书;
2.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身份证(复印件);
3.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备案证或军队医疗机构为民服务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
4.医师、护士、药学及医技等专业人员资质汇总表,职工参保凭证;
5.连续签订2年以上淮南市医疗保障定点服务协议文本(打印医保协议首尾两张);
6.与医保政策对应的内部管理制度和财务制度;
7.近2年(2023、2024)本医疗机构内困难群众就诊情况、医疗救助基金使用情况及预测性分析报告;
8.设备清单;
9.其它与遴选条件相关的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