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医疗保障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7 14:45信息来源:市医疗保障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及《安徽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皖政务办秘〔20231号)要求,结合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事项。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间为202211日至20221231日。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淮南市医疗保障局政府门户网站(http://ybj.huainan.gov.cn)信息公开栏目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栏目下载。如对本报告存在疑问,请与淮南市医疗保障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淮南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山南新区)民裕东街89号民安大厦 ,电话:0554-6686903,邮编:232001)。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市医保局深入贯彻落实《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认真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不断规范公开内容,扩大公开范围,立足医保工作实际,打好主动仗,较好地完成了政务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

发挥政务公开传播优势,加强对惠民信息、政策的高效整合和共享2022市医保局通过网站、公众号主动公开信息1228条,其中政务资讯605条,政务公开330条,新媒体293回复官网留言795条。加强医保政策解读,回应群众关切。一是做好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公开,按季度公开《政府工作报告》主要任务落实情况。二是持续提升政策解读质量,丰富解读形式,在发布重大政策的同时做好解读工作,积极引导舆论,2022以图文解读、视频解读、专家解读等形式开展解读14。三是对照市医保局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明确责任主体和时限要求,逐项推动落实。

(二)依申请公开

对群众通过信函、当面、传真、网页申请发起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严格依法依规做好答复工作,重视与申请人的直接沟通以提高答复的及时性和针对性。按照《安徽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2022年按时规范答复依申请公开1件次全年未出现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公开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4和废止失效规范性文件13件,及时、规范发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正式版本及解读材料,并提供wordpdf版本下载功能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做好日常读网工作,确保表述错误、个人隐私、错敏词、错链暗链等能够及时发现纠正,确保信息准确无误,栏目更新不超期。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根据市政务公开办的安排部署,推进门户网站标准集约化建设,按时更新,不断强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严格落实省、市各项要求,对政务新媒体组织领导、备案登记、内容审核、安全提升等内容进行制度强化,规范政务新媒体开设、关停、日常运维、安全防护等全过程。2022年累计推送293条,关注人数达107万。

(五)监督保障

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组织领导,梳理2022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压实责任到人。局办公室牵头实施,抓好日常提醒督办,做好平台和栏目维护。参加市政府办及省医保局组织的业务培训,召开全局政务公开业务培训会,规范工作考核,依据年度重点工作,做好考评工作。积极接受社会评议,主动做好问题整改。强化责任追究,2022年未发生因不履行政务公开义务而发生的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4

13

2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政策解读的文字质量及展示形式还需进一步提升和丰富。二是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不及时。

下一步市医保局将围绕存在问题,加强针对性,通过文字、图文、视频等多种形式解读群众关心的医保问题,让政策易知易懂。及时公开各项行政权力的依据、条件、程序和运行结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淮南市医疗保障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淮南市医疗保障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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