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医疗保障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21 15:03信息来源:市医疗保障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事项。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间为202411日至20241231日。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淮南市医疗保障局政府门户网站(http://ybj.huainan.gov.cn)信息公开栏目“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栏目下载。如对本报告存在疑问,请与淮南市医疗保障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淮南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山南新区)民裕东街89号民安大厦,电话:0554-6686903,邮编:232001)。

一、总体情况

2024以来市医保局按照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和要求本着“实事求是、公开透明”的原则,认真贯彻落实政务公开工作,把政务公开与医保各项工作联系起来,接受广大群众监督,提高为民服务的水平

(一)主动公开

制定《淮南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2024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及时向社会公开政务信息。全年累计主动公开信息913其中概况类信息12条,政务动态类信息633条,政府信息公开268条。一是优化医保政策解读。以文字、图文、视频等多种形式发布政策解读共计23条。二是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公示。依法公开行政执法人员信息、权责清单、行政处罚等,按时主动向社会公布行政处罚结果,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三是加强公开互动回应。2024年共举行新闻发布会2次,主动回应发布8条有关医保问题,向社会公开人大建议答复5件,政协提案答复2件,回应社会关切。

(二)依申请公开

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按照《安徽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进行答复。2024年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均为个人通过网页申请并规范按时办理,全年未出现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做好日常读网工作,加强信息公开内容审核,落实“三审制”,及时修改信息中的错敏词、不规范表述。全面落实医疗保险“医疗救助”、“非乙类医用设备采购”重点领域目录公开。2024年“医疗保险栏目按季度公开信息12条,“医疗救助”栏目按季度公开信息4条,“非乙类医用设备采购”栏目公开信息3条。新增规范性文件3件,废止2件,确保重点领域信息全部按照范例要求发布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积极推进门户网站标准、规范集约化建设。优化平台栏目,及时更新动态类信息,新增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专栏。规范政务新媒体建设,按时更新。公众号“淮南医保”2024年累计推送269条,关注人数达115.3万。

(五)监督保障

抓好平台建设、提醒督办。积极参加市政府办及省医保局组织的业务培训,并召开本部门的公开工作培训,进一步落实问题整改主体责任,做好工作考核。本年度未开展社会评议,无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3

2

29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是依申请办理有待提高;是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时效性意识有待提高。下一步一是加大组织各科室、中心进行依申请业务培训,提高办理质量是重视工作协调。强化政务公开的组织领导,明确分工,与各科室、单位积极沟通反馈,确保政务信息准确、及时、全面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深化医保政策解读公开,打造“一号办”综合平台

转发国家及省、市本部门相关医保政策文件,启动全市医保“一号办”综合服务平台,统一全市医保热线8881890咨询解答、账户查询、业务受理、政策宣传、事毕反馈、缴费提醒于一体,扩大医保政策的知晓面,提高政策宣传效果。做到公开有深度、服务有温度。新增本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3件。严格按照皖政务办秘〔202222号文件有关要求进行公开。以文字、图文、视频等多种形式发布上级政策解读、负责人解读、部门解读、政策问答、重大决策解读共计24深入解读政策制定背景、政策依据、起草研判过程、工作目标、主要内容、创新举措等,让政策易知易懂。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清单,全面梳理本部门有效规范性文件29件,废止失效文件16

(二)本年度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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